
項目編號:N5111012022000113
項目名稱:2022年度污水處理消毒藥劑采購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預算金額:782,849.28元
采購需求:詳見采購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購包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65日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購包1: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采購包1: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采購包1:
1.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投標人及其現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不得具有行賄犯罪記錄;2.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時間:2022年0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時間)
途徑: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投標(響應)管理-未獲取采購文件中選擇本項目獲取招標文件
方式:在線獲取
售價:0元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時間:2022年10月20日 09時30分00秒(北京時間)
提交投標文件地點:四川樂盛招標代理有限公司開標室(樂山市市中區至樂路491號萬華國際寫字樓20樓1號)
開標地點:四川樂盛招標代理有限公司開標室(樂山市市中區至樂路491號萬華國際寫字樓20樓1號)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本項目采購過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購一體化平臺,登錄方式及地址:通過四川政府采購網(www.ccgp-sichuan.gov.cn)首頁供應商用戶登錄,供應商應當按照以下要求進行系統操作。
(一)供應商應當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購網-辦事指南查看相應的系統操作指南,并嚴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進行系統操作。在登錄、使用采購一體化平臺前,應當按照要求完成供應商注冊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購一體化平臺供應商庫。
(二)供應商應當使用納入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數字證書互認范圍的數字證書及簽章(以下簡稱“互認的證書及簽章”)進行系統操作。供應商使用互認的證書及簽章登錄采購一體化平臺進行的一切操作和資料傳遞,以及加蓋電子簽章確認采購過程中制作、交換的電子數據,均屬于供應商真實意思表示,由供應商對其系統操作行為和電子簽章確認的事項承擔法律責任。
已辦理互認的證書及簽章的供應商,校驗互認的證書及簽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統操作要求進行身份信息綁定、權限設置和系統操作;未辦理互認的證書及簽章的供應商,按要求辦理互認的證書及簽章并校驗有效性后,按照系統操作要求進行身份信息綁定、權限設置和系統操作。互認的證書及簽章的辦理與校驗,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購網-辦事指南。
供應商應當加強互認的證書及簽章日常校驗和妥善保管,確保在參加采購活動期間互認的證書及簽章能夠正常使用;供應商應當嚴格互認的證書及簽章的內部授權管理,防止非授權操作。
(三)供應商應當自行準備電子化采購所需的計算機終端、軟硬件及網絡環境,承擔因準備不足產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購一體化平臺技術支持:
在線客服:通過四川政府采購網-在線客服進行咨詢
400服務電話:4001600900
CA及簽章服務:通過四川政府采購網-辦事指南進行查詢
供應商只有在“四川省政府采購一體化平臺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完成獲取采購文件申請并下載采購文件后才視作依法參與本項目。如未在“四川省政府采購一體化平臺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內完成相關流程,引起的響應文件無效責任自負。
名稱:樂山市人民醫院
地址:四川省樂山市市中區白塔街238號
聯系方式:0833-2115215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名稱:四川樂盛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樂山市市中區至樂路491號萬華國際寫字樓20樓1號
聯系方式:0833-2105766
3.項目聯系方式項目聯系人:何女士
電話:0833-2105766
四川樂盛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29日
一、項目概述
本項目為2022年度污水處理消毒藥劑采購,共1個包。
采購預算控制價:782849.28元;最高限價:782849.28元。
擬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對應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工業
(一)采購數量及限價(實質性要求)
|
序號 |
貨物名稱 |
單位 |
數量 |
單價限價(元) |
|
1 |
次氯酸鈉 |
噸 |
360 |
1600 |
|
2 |
聚合氯化鋁(絮凝劑) |
噸 |
48 |
2450 |
|
3 |
二氧化氯AB消毒劑 |
kg |
2400 |
40 |
(二)技術指標
一)、次氯酸鈉各項技術指標
1、外觀:淺黃色液體
▲2、有效氯(以C1計)w/%:≥10.0;(該項參數需提供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予以佐證)
▲3、游離堿(以NaOH計)w/%:0.1-1.0;(該項參數需提供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予以佐證)
▲4、鐵(Fe)w/%:≤0.005;(該項參數需提供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予以佐證)
▲5、總金屬(以Pb計)w/%:≤0.001;(該項參數需提供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予以佐證)
▲6、砷(As)w/%:≤0.0001;(該項參數需提供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予以佐證)
二)、聚合氯化鋁(絮凝劑)各項技術指標
▲1、氧化鋁(Al?O?)的質量分數:≥10.0/%;(該項參數需提供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予以佐證)
▲2、密度(20°C):≥1.12g/cm3;(該項參數需提供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予以佐證)
▲3、不容物的質量分數:≤0.2%;(該項參數需提供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予以佐證)
▲4、PH值(10g/L水溶液):3.5-5.0;(該項參數需提供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予以佐證)
▲5、砷(Ae)的質量分數:≤0.0002%;(該項參數需提供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予以佐證)
▲6、鉛(Pb)的質量分數:≤0.001%;(該項參數需提供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予以佐證)
▲7、鎘(Cd)的質量分數:≤0.0002%;(該項參數需提供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予以佐證)
▲8、汞(Hg)的質量分數:≤0.00001%;(該項參數需提供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予以佐證)
▲9、六價鉻(Cr6+)的質量分數:≤0.0005%;(該項參數需提供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予以佐證)
三)、二氧化氯AB消毒劑各項技術指標
▲1、二氧化氯為主要有效成份的二元裝消毒粉;(該項參數需提供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予以佐證)
▲2、二氧化氯丙二酸法A劑:48%±4.8;(該項參數需提供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予以佐證)
▲3、B劑為配套活化劑;(該項參數需提供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予以佐證)
▲4、無不碘量法:9%±0.9%;(該項參數需提供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予以佐證)
注:1.采購清單中產品的技術參數描述如與特定品牌或者型號相匹配,僅作為技術參考,不代表特定產品,供應商可提供等同或優于參數要求的產品;2.本項目采購清單中采購標的名稱,因采購人不能窮盡詳列或通俗認知等原因,可能供應商提供的產品所對應的證書、證明材料對產品命名存在差別,在滿足技術參數要求前提下,本項目給予認可。3.除實質性要求外,“▲”項技術指標為重要技術參數,若有負偏離,僅作扣分處理。
三、商務要求(實質性要求)
1、交貨期:分批次供貨,中標人接到采購人供貨通知后2個工作日內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2、交貨地點:采購人指定
3、產品要求:
(1)投標人需保證提供的為最新產品,從生產日期到交貨日期不超過1個月以上。
(2)產品凈含量應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5)第75號《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
(3)產品標志、標簽、使用說明書應符合《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的要求,儲運圖示的標志應符合GB/T 191的有關規定。
(4)每批次供貨時須提供產品生產廠家有效合格檢測報告。
4、質量保證:(1)如產品不能達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視作投標人未能按時交貨,采購人有權退貨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2)一旦中標,投標人須按照符合國家有關質量、環保、安全、衛生等標準的要求提供投標產品,若因產品質量問題引發的一切后果由中標人全部承擔。
5、產品有效(保質)期:交貨時應提供最新產品,產品有效期應在2年以上。
6、履約驗收:中標人與采購人應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樂市財政采〔2021〕8號關于沿用《樂山市政府采購項目需求論證和履約驗收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等相關規定的要求以及招標文件的質量要求、技術指標、中標人的投標文件、采購合同約定標準進行驗收。
7、付款方式:
(1)在合同簽訂生效后,采購人向中標人支付合同總5%的預付款;供貨量達到預付款金額后;剩余貨款按實際供貨的量,每月結算;直至付完全部合同金額。
(2)中標人在采購人支付貨款前,應向采購人提交對已交貨產品的發票和有關單據,否則,采購人可順延付款且不承擔任何責任,中標人應繼續履行合同。
8、安全責任:中標人在履行合同期間須獨自承擔項目風險與責任,相關人員的生命及財產安全由中標人全權負責。
9、售后服務要求:
(1)中標供應商必須為用戶提供援助電話,解答用戶在使用中遇到的問題,及時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和操作方法。
(2)響應時間:接到采購人通知后,1小時內進行響應,如需到達現場解決,4小時內到達產品使用現場進行處理。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中標供應商承擔。
10、報價要求
不超最高限價,不超單價限價;投標人報價包含完成本項目所需的一切費用。即包括:貨物運輸、保險、材料、人工、車旅費、稅費、安全風險、勞務費、代理服務費等與項目相關的所有費用。供應商應根據本項目的實際與自身情況,并充分考慮不確定性因素可能導致的風險。若因供應商原因造成的漏報、錯報而導致本項目無法履行的,由供應商負責,采購人不承擔任何費用。
11、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一方違約,不執行、不遵守合同約定條款,且在另一方發出通知后的15天內仍未采取彌補措施的,另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金,如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違約方必須另外予以補償。
12、其他要求
(1)所投產品如涉及國家行業強制許可或強制性的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的相關強制性規定。
(2)未盡事宜簽訂合同時明細約定或后續補充約定(約定的內容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以上招標資訊由秀霸牌二氧化氯官網(www。sdclo2。com)為您轉載,如有侵權,請聯系電話400-8697-001刪除。
二氧化氯、過硫酸氫鉀廠家供貨熱線:④00⑧⑥⑨⑦00①
,本廠承諾不參加該投標項目,歡迎各地消毒產品經銷商來電洽談合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