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購需求
(僅供參考,具體以招標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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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條款名稱 |
內容、說明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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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付款方式 |
污水處理服務費按月結算,委托方每個月25日前支付運營方上一個月的污水處理服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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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保證金金額 |
人民幣捌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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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評標辦法 |
綜合評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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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條款名稱 |
內容、說明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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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付款方式 |
污水處理服務費按月結算,委托方每個月25日前支付運營方上一個月的污水處理服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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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務地點 |
長豐縣北城污水處理廠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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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服務期限 |
8個月。合同履約完成后,經采購人考核合格,在年度預算能夠保障的前提下,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續簽6個月合同,續簽合同不得改變原合同的服務范圍、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服務人員數量、合同價等實質性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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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本項目采購標的所屬行業 |
工業 |
本項目運營范圍包括長豐縣北城污水處理廠的移交接收、運營維護管理及移交,本污水處理廠日處理量約10000噸。污水處理服務費單價:1.56元/噸,包含但不限于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費、人工費、運行過程中所需的水、電及藥劑費、水質檢測費(該廠目前無化驗室及化驗設施,運營方可委托第三方)、污泥處置費(污泥運輸及處置費用)、視頻監控及在線設施維護費、綠化管養費、應急預案的編制與評審費、清潔生產報告的編制及評審費、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稅費(房產稅、土地稅由招標人負責繳納)等費用。
三、服務需求
(一)運營服務人員配置
投標供應商必須保證本項目的正常管理和生產,關鍵崗位不得低于下表所列人數和所要求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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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崗位 |
擬派人員技術職稱要求 |
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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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廠長 |
具有給排水或環境工程專業技術職稱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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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技術負責人 |
具有給排水或環境工程專業技術職稱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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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自動化、機修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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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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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電氣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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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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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污水處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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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 |
備注:1、本項目人員配置時,各職位不允許存在相互兼職。2、除評分辦法的符合性審查指標(投標時須提供廠長和技術負責人姓名及證書)中提出要求必須提供的相關人員證書作為評審依據外,技術標評分因素中有相關人員證書作為加分項的,投標人可提供相應的證書。投標文件中無須提供其余人員相關證明材料,中標供應商進場服務前由采購人核查人員配備情況,如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采購人有權終止合同,并上報長豐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進行依規處理。
(二)計量依據
污水處理服務費:污水處理量計算按照每日出水流量計讀數計量,每日由運營方技術管理人員和業主方負責人共同記錄簽字確認,每月匯總每日污水處理量即得出該月的污水處理量。
(三)運營經費來源
運營經費由縣財政支出。
(四)運營服務標準
1、進出水水質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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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 |
BOD5(mg/l) |
COD(mg/l) |
SS(mg/l) |
NH3-N (mg/l) |
TP(mg/l) |
TN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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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水水質 |
160 |
≤320 |
≤180 |
≤30 |
≤4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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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水水質 |
≤10 |
≤40 |
≤10 |
≤2.5(3) |
≤0.3 |
≤10(12) |
6~9 |
注:本項目的出水水質指標執行《巢湖流域城鎮污水處理廠和工業行業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規定的《巢湖流域新建城鎮污水處理廠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制》表2-1標準。
2、出水不符合排放標準的違約金
運營期內出水不符合排放標準時,扣除運營商超標排放天數的污水處理服務費,同時運營商應向政府方支付違約金,在當月污水處理服務費中扣除。但由于非運營商原因造成出水水質不能達標時除外。違約金計算公式如下:
違約金=設計日處理水量×污水處理服務價格×超標排放天數×0.5。
注:若發現出水水質不達標,運營方承擔對此產生的所有責任。
3、運營服務要求(包含但不限于)
(1)在整個運營期內,運營方應始終根據下列規定并按照謹慎運營慣例管理、運營和維護項目設施,自行承擔費用、責任和風險,確保項目設施的安全、高效、穩定運營:
適用法律;《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及安全技術規程》、《城鎮排水管道維護安全技術規程》等適用的相關技術規程;
本合同的規定;
運營維護手冊;
謹慎運營慣例。
(2)污水處理廠產生柵渣、沉砂等固體廢物以及污泥由運營方統一進行處置,相關費用由運營方承擔。柵渣、沉砂等固體廢物及污泥在運輸過程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3)做好日常維護保養工作,確保設施、設備、儀器、儀表的完好率均應達到95%以上。
(4)運營方在委托運營期內,做好綠化維護保養工作,苗木成活率應達到95%以上。雨季草坪每月修剪一次,其他季節每三個月修剪不少于一次。
(5)運營期內建筑物內外墻(構筑物外墻)根據需要進行及時修繕、粉刷。
(6)運營方在委托期內不得從事有損于本項目的活動。
(7)運營中須編制完整的突發應急預案上報,并執行城市批準的突發應急預案。
(8)在本項目設備、材料、安裝的質保期內,污水處理的設備以及構筑物的質量責任,由委托運營方承擔,質保期滿后由運營方負責日常運營及維護。
(9)廠區內供電設施的維護和涉及的供電部門的相關費用在運營期內由乙方承擔。
(10)支付運營期內的第三方在線監測費用,更新費用由委托方承擔。
(11)制定運行質量保證體系:為保證出水達標排放,應制訂科學、合理、可行、完善的質量控制體系。
(12)污泥處置:污泥處理處置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城【2009】23號通知的規定及其它相關規定。
(13)委托運營服務期內,如有工程擴建及提標升級,運營服務方應在招標人的協調組織下,積極配合建設單位實施工程建設及項目工藝調試。
四、報價要求
1、本項目預算為暫定價,投標報價以綜合單價進行報價,并作為每月結算價的依據。中標單價作為簽訂合同的依據,但8個月的合同總價不超過400萬元。
2、污水處理服務費投標單價報價不得高于1.56元/噸,否則報價無效。
3、投標供應商的報價應包含所投服務工作所發生的一切應有費用。供應商報價中沒有列明的但又是必須發生的費用將視為已含在其投標報價中。
4、除政策性文件規定以外,中標人所報價格在合同實施期間不因市場變化因素而變動。
5、投標人應到項目所在地踏勘現場,以充分了解項目位置和特點,便于報價。
五、其他要求
1、運營服務費用支付
1、污水處理服務費:按日計量,每月匯總每日污水處理量即得出該月的污水處理量,以當月污水處理量乘以合同每噸污水處理服務費單價確定當月污水處理服務費;每月匯總每日污水處理平均水量不足5000噸/日時,以5000噸/日污水處理量乘以合同每噸污水處理服務費單價乘以當月天數確定當月污水處理服務費。
2、付款方式:污水處理服務費按月結算,委托方每個月25日前支付運營方上一個月的污水處理服務費。
六、北城污水處理廠設備臺賬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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