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政府采購合同
編制說明
1、簽訂合同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2、簽訂合同時,采購人與中標人應結合招標文件第五章規定填列相應內容。招標文件第五章已有規定的,雙方均不得對規定進行變更或調整;招標文件第五章未作規定的,雙方可通過友好協商進行約定。
甲方:福建醫科大學附屬協和醫院
乙方:南昌淳潔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根據招標編號為[3500]FYZB[GK]2019069的福建醫科大學附屬協和醫院污水消毒粉采購項目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的招標結果,乙方為中標人。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以下事項達成一致并簽訂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條款;
1.2招標文件、乙方的投標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無。□無。
2、合同標的
| 包號 | 品目號 | 品目編號 | 品目名稱 | 商品名稱 | 數量 |
計量 單位 |
產地 類型 |
單價 | 金額 | 品牌 |
型號技術 指標等 |
產品屬性 | ||||
| 1 | 1-1 | A090599 | 其他清潔用具 | 福建醫科大學附屬協和醫院污水消毒粉采購項目 | 5600 | kg | 國內 | 58 | 324800 | 清時捷 | 1kg/瓶 | 無 | ||||
| 合計: | 324800.0000 | |||||||||||||||
3、合同總金額
3.1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叁拾貳萬肆仟捌佰元整(¥324800.0000)。
4、合同標的交付時間、地點和條件
4.1交付時間:合同簽訂后 (10 ) 天內交貨;
4.2交付地點: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新權路29號;
4.3交付條件:按合同約定。
5、合同標的應符合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文件的規定或約定,具體如下:
1、單過硫酸氫鉀復合粉(消毒粉)具體技術參數如下:主要成分:單過硫酸氫鉀含量為≥18%(單過硫酸氫鉀含量需出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驗報告證明)。適用于醫療污水消毒,可殺滅大腸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醫療常 見感染細菌等 2、單過硫酸氫鉀復合粉(消毒粉)投加方式需符合目前采購人在用的自動加藥設備,具體以現場實際情況為準 3、消毒藥劑的消毒效果確保滿足《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16)表2中“預處理標準”要求 4、消毒藥劑生產日期為到貨日前三個月以內生產,消毒粉有效期不少于24個月 。
6、驗收
6.1驗收應按照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文件的規定或約定進行,具體如下:
1中標人將貨物運送至指 定的地點,經有關部門檢驗合格后,配合采購人貨物存放、入庫等工作 2采購人如有必要可以隨機對提供的貨物進行實樣抽檢,指定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并提供檢測報告,檢測費用由采購人承擔,檢測不合格視為驗收不合格。驗收中發現貨物達不到驗收標準或合同規定的性能指標,中標人必須無條件的重新生產滿足本次采購需求的貨物,并且承擔由此給用戶造成的損失 3驗收費用由產品中標人負擔 。
6.2本項目是否邀請其他投標人參與驗收:
不邀請。
7、合同款項的支付應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進行,具體如下: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說明 |
| 1 | 100 | 按甲方通知分批次供貨,驗收合格后按實際供貨量支付貨款。 |
8、履約保證金
有,具體如下:履約保證金百分比:5%。
9、合同有效期
一年。
10、違約責任
10.1未按期交貨的違約責任 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按時足額交貨 (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書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貨違約金的條件下,采購人有權選擇同意延長完工期還是不予延長完工期,采購人同意延長完工期的,延期交貨的時間由雙方別行確定。延期交貨違約金的支付采購人有權從未付的合同貨款中扣除。延期交貨違約金比率為每遲交 1 天,按遲交貨物金額的 百分之一 。但是,延期交貨違約金的支付總額不得超過遲交貨物合同金額的 10 %。 10.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或雙方另行確定的延期完工期按時足額交貨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應按遲交貨物金額的百分之一向采購人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逾期交貨違約金的支付采購人有權從未付的合同貨款中予以扣除。若中標人逾期交貨達20天(含20天)以上的,采購人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應按上述約定支付延期交貨違約金。若因此給采購人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采購人所受的損失。 10.2若乙方不能交貨的(逾期15個工作日視為不能交貨,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貨不合格從而影響采購人正常使用的,乙方應向采購人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5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損失的,采購人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10.3采購人逾期付款的(有正當拒付理由的除外)應按照逾期金額的每日千分之一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10.4、違約終止合同 10.4.1在補救違約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實現的情況下,即在采購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后20天內(或經采購人書面確認的更長時間內)仍未糾正其下述任何一種違約行為,采購人有權向乙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采購人終止本合同: 10.4.2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或雙方另行確定的延期交貨時間內交付合同約定的貨物。
11、知識產權
11.1乙方提供的采購標的應符合國家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規定且非假冒偽劣品;乙方還應保證甲方不受到第三方關于侵犯知識產權及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等知識產權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與甲方無關,乙方應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費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損失,則乙方應賠償該損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購標的不符合國家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被有關主管機關認定為假冒偽劣品,則乙方中標資格將被取消;甲方還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進行處理,具體如下:無。
12、解決爭議的方法
12.1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2.2若協商解決不成,則通過下列途徑之一解決: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具體如下:無。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具體如下:無。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違約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隨后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后的15日內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基于以上行為,允許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地震、臺風、洪水、火災及政府行為、法律規定或其適用的變化或其他任何無法預見、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條款
產品的質保期為24個月
15、其他約定
15.1合同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補充。
15.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紙質文件一式四份。合同電子文本通過政府采購網上公開信息系統自動備案。合同紙質文本需與備案電子文本一致,以備案電子文本為準,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無。□無 。
| 甲方: | 福建醫科大學附屬協和醫院 | 乙方: | 南昌淳潔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 住所: | 福州市鼓樓區新權路29號 | 住所: | 南昌市紅谷灘新區宜春大道777號南昌萬達城C區6號住宅樓1單元103室 |
| 單位負責人: | 單位負責人: | 朱素賢 |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 聯系方法: |
13365916373 |
聯系方法: | 18870086003 |
| 開戶銀行: | 開戶銀行: | 中國農業銀行南昌生米支行 | |
| 賬號: | 賬號: | 14016501040001256 |
簽訂地點:福州鼓樓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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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廠承諾不參加該投標項目,歡迎各地消毒產品經銷商來電洽談合作事宜。